三盛控股作為被告涉兩起訴訟案件 被索賠14.06億
- 觀點地產網
- 2022-03-04 20:59:20
觀點網訊:3月4日,三盛控股(集團)有限公司發(fā)布公告,稱近期收到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發(fā)出的案號為(2021)魯02民初2433號訴訟案件的起訴材料(“青島訴訟”)及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(fā)出的案號為(2021)川01民初10707號訴訟案件的起訴材料(“成都訴訟”)。林榮東先生為上述兩項訴訟的原告(“原告”),三盛控股為上述兩項訴訟的被告之一。
具體來看,有關青島訴訟,原告向青島法院提出控訴,被告包括三盛控股、林榮濱、福州三盛置業(yè)有限公司及三盛控股的附屬公司福州伯盛投資有限公司。原告聲稱四被告擅自轉讓原告擁有的青島三盛投資有限公司25.5%股權。因此,原告尋求青島法院判令四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7.67億元及承擔全部訴訟費用。
成都訴訟具體情況為,原告向成都法院提出控訴,被告包括三盛控股、林榮濱、福州三盛、福州伯盛、三盛控股的附屬公司成都吉盛置業(yè)有限公司及公司的附屬公司成都三盛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。原告聲稱三盛控股、林榮濱、福州三盛及福州伯盛擅自轉讓原告擁有的成都吉盛40%股權、成都三盛50%股權。
因此,原告請求成都法院確認上述股權轉讓行為無效、確認原告享有上述股權并變更股權登記,要求成都三盛、成都吉盛向原告提供公司章程、股東會決議及會議記錄、財務會計報告、會計賬簿及會計憑證;若上述訴訟請求無法得到支持,則判令三盛控股、林榮濱先生、福州三盛及福州伯盛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6.39億元。原告亦尋求判令各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用。
三盛控股稱,公司就上述兩項訴訟征求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后認為,原告在現(xiàn)有證據(jù)材料下要求集團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依據(jù)不足,訴訟金額虛高。公司擬積極進行抗辯,維護公司的合法權利,并考慮向惡意興訟者追究責任。
標簽: